罗典行草书轴
清
20世纪50年代初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征集
纵122.5厘米,横57厘米
该作系罗典书录地志一则,内容为:“朗州放鹤陂在郡城东北八十里,梁崔穆于此罗双鹤,因放之
,后鹤衔玉璧一双送穆庭中,故名。后湮塞,唐嗣业复之,又号崔坡。”款署:“录地志一则,慎斋罗
典。”下钤白文印“罗典之印”、朱文印“字徽五号慎斋”。整幅作品在笔法上多用晋唐人法,下笔厚
重,中锋用笔,行笔比较有规则,字距行距比较均匀,字与字之间是笔断意连,结字趋圆,再加上墨色
浓厚,使其书体浑厚而有气势。
罗典(1719—1808年),字徽五,号慎斋,湖南湘潭人。清乾隆十二年(1747)乡试第一,乾隆十
六年(1751)进士,官至四川学政。辞官后,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被聘为岳麓书院山长(即院长)
,主持岳麓书院数十年。罗典学识渊博,才高气正,治学严谨,育才有方,深得学生喜爱。其擅长书法
,尤精行草书。
(撰稿: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