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51.4,口径14.6—11厘米
酒器。方形,有盖,盖上饰尖伞形捉手,盖内有仿古铭文。两侧有鋬,鋬上有兽首,另两侧和四角有扁薄的扉棱,一侧腹下扉棱中有牛首耳。从形制上看具有商周时期的特点,纹饰和装饰风格却是明代手法,这是明清时期铜器工艺的重要特点。
兽面纹罍
兽面纹爵
鎏金兽面纹觚
兽面纹觚
鎏金兽面纹鼎
对古代文化遗物的研究有许多学派及其方法,其中王国维先生在早年倡导并被发展起来的“三重证据法law of evidence”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这种利用考古资料、文献资料及民族志资料的综合观照法,非常适宜对器物进行所在文化群体及思维创造的探寻,而对长沙南托大塘遗址的研究便是如此。该遗址是七千年前湘江流域乃至环洞庭湖区域中最为先进的文化之一,出土了许多带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抽象图形符号的器物,具有极其浓厚的图腾及祖先崇拜特色,是人类的早期思想形态的真实反映。
笔者通过对长江中游地区商周铜器上的兽面纹进行分类,探讨了这一区域兽面纹的特点,并从兽面纹发展的角度探讨了盘龙城、赣江和湘江流域铜器上兽面纹的承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