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苦雨奇晴》诗稿册
清咸丰五年(1855)
纸本 18×24.3cm
20开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
对于何绍基而言,咸丰五年(1855)是他一生的转折点。虽然他在四川学政任上尽职尽责,并按圣谕“访查地方一切情形具奏”,平反命案枉死者十七人,奏参高官七人并绳之以法,“咸以为天眼开”,百姓为之一快,但终于因“权贵侧目,谤焰炽腾”,“上责以肆意妄言,由部议以私罪降调”。自此,他正式结束了官宦生涯,于“六月八日交印于寿臣(川督黄宗汉)”“七月初一出游峨眉瓦屋,匝月回省。士民上匾建祠立碑,纷纷相属”。此诗作落款“作时乙卯六月廿六”,可见是罢官不久,出游峨眉之前所作。
此诗未感慨一己遭际之不平,却为民间疾苦而“每饭屡投箸”,述蜀中“苦雨奇晴”的感怀,表现出何绍基关心民众的胸襟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