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取缔粮食投机的布告”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取缔粮食投机的布告”
近代
1958年湖南省博物馆从平江县征集入藏
长114厘米,宽78厘米
1957年8月1日
布告为纵长方形,系书报纸,横排石印,末尾印有代印”二字,上面盖有直径为5厘米的“平江县人民委员会”阳文朱红圆印。
20世纪50年代,国家正处于困难时期,粮食实行的是统购统销的政策,以此来稳定市场、保证供给。但有些私商、私贩卖粮食或以货物向农民兑换粮食;有的农民高价出卖口粮或统销粮,反过来又要求国家补销;个别的农业社借口开展副业生产,也从事粮食买卖或粮食加工;更有一些不法分子涂改、伪造、买卖统销粮证,周转粮证和粮票。
布告分为六条,针对各地粮食投机活动,粮食市场混乱的情况颁布,旨在维护国家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和粮食市场管理的有序进行。规定的期限是——自新粮上市到国家宣布统销结束为止的期间。该布告保存完整,是研究新中国粮食政策的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