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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巡抚部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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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3日由湖南省文管会移交给湖南省博物馆

纵26.7厘米,横68厘米

  皮纸

  宪牌亦称宪票,明清两代都有此文种。清代的省级地方官是抚台(巡抚),执掌军政大权;藩台(布政使),主管财赋、民政;臬台(按察使),主管司法刑狱和官吏的政绩考核。这三个衙门为地方三大宪,他们向下级机关的行文,主要是宪牌或宪票。


  贵州巡抚部宪牌是镇压少数民族的一个官文,写于清同治7年(1868),其作者曾璧光(翰林院编修,恭亲王及醇郡王(光绪生父)的侍读)为道光进士,时任贵州巡抚,内容是贵州巡抚代表满清朝廷命令贵州藩台席宝田率领湖南清军与川黔两省军队会同“进剿”苗族人民,为镇压苗教,席宝田各军与川黔各军三面夹击。在这份宪牌上,我们可以看到“贵州巡抚关防”字样的印章。


  此宪牌毛笔书写,保存完好,对我们研究满清同治年间的少数民族政策具有较为重要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