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0月湖南南县育才乡农民陈冬生卖儿契
近代
1931年6月至8月间,湖南遭遇了数十年来未见的大水灾。
南县是重灾县之一。农民陈冬生子女较多,堤垸溃决后,生活无着,子女中幼弱者被饿死的可能性极大,他不得不忍痛将第四子细满卖给他人为子。字里行间,浸透着无奈与悲伤。
全文如下:
立文书人陈冬生。今因堤垸倒溃,儿女众多,生活无着,自愿将自己第四子细满,卖予华容匡家铺子蔡菊秋名下为子,接替香烟。经双方议定身价大米壹担,永不反口。恐口无凭,立此为据。
中人 刘金生
陈冬生押
蔡菊秋押
中华民国廿年十月吉日立
百 世 其 昌
(撰稿:欧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