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通高73.2,腹径39.8,口径61,底径31厘米 来源:1966 年华容出土
容酒(水)器。大敞口,折肩、折腹、腹部、高圈足。腹部饰兽面纹,肩部有3个圆雕的牺首和3只立鸟相间排列。以云雷纹为地,纹饰粗大,特别是其地纹,比一般铜器上的地纹要粗大,腹部和圈足间有三个很大的“十”字形镂孔。该器造型高大,装饰精致,与著名的四羊方尊等湖南出土的商代青铜器代表了湖湘文化在早期青铜时代已达到了极高的艺术与科技水平。
兽面纹尊
兽面纹鬲鼎
兽面纹爵
对古代文化遗物的研究有许多学派及其方法,其中王国维先生在早年倡导并被发展起来的“三重证据法law of evidence”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这种利用考古资料、文献资料及民族志资料的综合观照法,非常适宜对器物进行所在文化群体及思维创造的探寻,而对长沙南托大塘遗址的研究便是如此。该遗址是七千年前湘江流域乃至环洞庭湖区域中最为先进的文化之一,出土了许多带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抽象图形符号的器物,具有极其浓厚的图腾及祖先崇拜特色,是人类的早期思想形态的真实反映。